明嘉靖四十三年(1564年),东石从程乡县义化都析划给平远县辖,称平远县义化都东石堡。
清康熙二十二年(1683年)废都、堡建置,设东石乡,并一直到清末。
民国初期,东石先后被划为平远县第三区、第二区和东石乡。
1949年5月,平远解放时,设立东石市。
1952年6月,平远蕉岭合县时,东石属蕉岭县第七区。
1954年3月,平远蕉岭恢复县建置,东石划为平远县第三区。
1956年,撤区设立东石乡。
1958年9月,撤乡建人民公社,原东石乡和泗水乡合并为东石公社。
1958年11月,平远、兴宁合县,维持原东石公社建置。
1961年1月,兴、平分县而治,东石和泗水分为两个公社。
1983年11月,撤销公社建置,茅坪公社并入东石公社,成立东石区公所。
1986年11月,撤区建乡镇时,设立东石镇,原茅坪公社从东石公社划出,成立茅坪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