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10月,第七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名单出炉,平远县入选。
2021年9月,平远县被列为整县(市、区)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。
2021年5月,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,平远县人口数量为19.05万人,位列梅州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7位,位列广东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16位,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第2239位。
2021年1月,平远县上榜“2020年度中国社会治理百佳示范县市”,位列第23名。
2021年1月,中央文明办确定2021—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名单,平远县上榜。
2021年2月,2020年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名单出炉,平远县上榜。
2020年7月,全国爱卫会命名平远县为2017-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(县城)。
2020年3月,平远县入选第一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名单。
2019年8月,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县名单出炉,平远县榜上有名。
2019年3月,平远县列入第一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(原中央苏区片区)。
2016年11月,平远县被认定为2016年度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。
2015年3月,平远县获得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殊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