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,在今乌石村设分司。
清雍正十年(1732年),将潮阳县戎水都划归普宁县民国时期,属普宁县第二区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解放初期,仍属第二区。
1957年,建立燎原乡。
1958年,并入大坝人民公社。
1974年,从大坝人民公社析出新置燎原人民公社。
1983年,撤销人民公社建制,设立燎原区。
1986年,撤区设立燎原镇。
2013年2月26日,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,广东省民政厅批复普宁撤销燎原镇建制,设立燎原街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