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世纪50年代初期,东鲁乡隶属河口区。
1957年南边撤区并乡,东鲁乡划归南边区公所管辖,村改为高级合作社。
1958年南边成立人民公社,东鲁乡改为东鲁大队,所辖村不变。
1961年—1962年12月东鲁乡划归高丰区公所管辖。
1963年东鲁大队又归南边区公所管辖。
1969年成立东鲁革命委员会。
1980年12月革命委员会撤销,改为东鲁生产大队。
1984年3月人民公社撤销,恢复区乡建制,东鲁生产大队更名为宝月乡人民政府,仍属南边区公所管辖。
1987年12月撤区建镇,南边区改名为南边镇,乡改村民委员会。
1990年1月村民委员会撤销,改为管理区办事处,所辖范围不变。
1997年宝月管理区改为宝月村民委员会。
自改名以来地名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