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清时期属勒流、黄连、江村、石涌、冲鹤堡地;清光绪三十四年(1908)至1947年6月属第六区;1947年7月至1949年8月属第四指导区;1949年9月至1956年6月复称第六区,1956年4月至1958年1月称勒流区;1958年2月起分属勒流镇和富裕、大晚两个大乡;1958年成立勒流人民公社;1961年5月设勒流区;1963年1月恢复勒流公社;1983年11月撤销公社,改设区;1987年撤区建镇;1993年改为街道,称勒流街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