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清时,属新宁县德行都。
民国时期,改都设区。
民国二十三年(1934年),分属第八区(潮境)、第九区(白沙)、第十区(河朗)。
民国二十七年(1938年),合称第六区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54年,仍称第六区。
1957年初,撤区为乡,称潮境乡、白沙乡。
1958年7月,与三八乡合建白沙公社。
1959年6月,析出三八公社后辖24个生产大队。
1984年3月,改制设区,称白沙区。
1986年,撤区建镇,称白沙镇,辖26个管理区。
2006年6月,原三八镇1个居民委员会和8个村民委员会并入白沙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