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弘治十二年(1499)属新宁县矬垌都。
民国元年(1912)属新宁县第十二区。
1914年属台山县第十二区。
民国三十四年(1945)属第三区三村乡。
1954年划出白石乡,属第十二区。
1956年分为庙头、坑尾两个农业社。
1958年合并为白石大队,属都斛公社。
1980年改称白石大队管理委员会。
1984年改称白石乡,属都斛区。
1986年属都斛镇。
1987年改称白石管理委员会。
1988年改称白石管理区。
1999年改称白石村民委员会,属都斛镇管辖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