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为南海郡龙川县地。
南齐永明元年(483),析龙川县地置新丰县,属南海郡。
隋开皇十八年(598),改新丰县为休吉县,属循州总管府辖。
大业三年(607),将休吉县并入河源县。
明隆庆三年(1569),析河源地,划英德、翁源两县之东南隅再复县,取“长久安宁”之意,称长宁县,属惠州府辖。
清朝属惠州府。
1914年5月9日,因避与江西、四川两省的长宁县重名,复名新丰县。
1921年,属广东省第四行政督察区。
1949年6月13日,新丰县解放。
1950年属北江专区。
1951年归东江专区管辖。
1956年3月1日,改属韶关专员公署。
1958年12月14日,与翁源并县。
1959年11月16日,与翁源分县,恢复新丰县建制,属韶关专区管辖。
1975年1月,划归广州市管辖。
1988年1月,划归韶关市管辖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