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79年,兴宁县辖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43个。
今叶塘镇境地分属叶塘、胜青、叶南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。
1983年11月,兴宁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《撤社设区建乡规划》,决定改变“政社合一”体制,全县共设区公所28个和镇1个。
今叶塘镇境地分属叶塘(胜青并入)、叶南区公所。
1987年6月,根据广东省政府《关于对兴宁县撤销区公所设置乡(镇)建制的批复》,兴宁县改革行政管理体制,撤销29个区(镇),改设22个镇和7个乡。
今叶塘镇境地分属叶塘镇、叶南乡。
1993年9月,撤销乡建制,7个乡改称为镇。
今叶塘镇境地分属叶塘镇、叶南镇。
2004年11月,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,兴宁市撤销叶南镇,原叶南镇行政区域并入叶塘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