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前称农会;1949年10月至1955年属新兴县第一区,称簕竹乡;1951年属一区榄根榄根乡;1955年至1958年10月属南平区,称榄根乡;1958年11月至1983年11月属簕竹公社,称榄根大队(曾有段时间榄根、良洞合并为根良乡);1983年12月至1987年3月属簕竹区公所,称榄根乡;1986年11月至1999年2月属簕竹镇,称榄根管理区;1999年3月至今属簕竹镇,称榄根村民委员会,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