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城街道(古城)始建于南朝陈永定二年(558年)。
明代至清代,属南厢、南乡二都。
清光绪三十三年(1907年)—1952年,属阳春县一区。
1953年,分出设附城区和县城镇(区级镇)。
1957年,撤区,附城区分设附城、崆峒乡。
1958年4月,崆峒乡并入附城乡。
1958年9月,阳春县城镇与附城乡合并,成立春城人民公社。
1961年,分为春城镇公社和春城区。
1963年,撤春城区改称附城公社(1978年分为河西公社和附城公社)。
1983年,改称区。
1985年,河西区与附城区合并,称春城区。
1986年,撤区建镇,称春城镇。
2004年5月,撤销春城镇设立春城街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