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至清光绪末年,属南乡都。
民国元年(1912年)—1952年,属第一区。
1953年8月,设第二区(后为马水区)。
1957年4月,设马水乡。
1958年10月,设马水公社,后并入漠阳公社(后称春城公社)。
1961年4月,复设马水公社;同年11月,分设石荼公社,均属春城区辖。
1963年1月,撤区,石恭公社并入马水公社。
1983年8月,改为马水区。
1986年12月,撤区建乡镇,称马水乡。
1992年,改为马水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