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中国建国前和建国初期(1914年至1954年),属第八区管辖。
1955年8月,八区政府另设太平区。
1957年12月30日,撤区设立太平乡。
1958年,撤乡设立太平人民公社。
1958年11月7日,阳山县建制撤销后隶属七拱人民公社。
1960年10月,恢复阳山县建制,再设太平人民公社。
1968年3月,太平公社成立革命委员会。
1980年,撤销革命委员会成立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。
1983年11月,撤社设太平区。
1986年11月,撤区设太平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