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同治年间,属东安县岑岗堡;民国时期,属云浮县罗南乡;建国后,属云浮县岑岗乡;1952年3月成立高峰乡;1954年3月成立高峰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;1958年成立高峰生产大队,属云浮县东方红人民公社;1961年属新云县云城人民公社;1962年属云浮县附城人民公社;1978年属云浮县云浮硫铁矿矿区人民公社;1983年改称高峰乡,属高峰区公所;1986年改称高峰村委会,属云浮县高峰镇;1989年改称高峰管理区,属云浮县高峰镇;1994年属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;1999年改称高峰村委会,属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道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