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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桂林市灌阳县文市镇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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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、商、周朝,属荆州之地。

春秋战国时期,为楚南裔境,秦朝,属长沙郡。

西汉时期,属桂阳郡观阳县。

东汉时期,属荆州刺史部零陵郡观阳县。

三国、晋,属吴荆州零陵郡观阳县。

隋开皇时期(590—617年),观阳县废,属湘州零陵郡湘源县;隋大业时期(617—624年),折湘源复置为灌阳县,属湘州零陵郡灌阳县。

唐先后,属江南西道永州湘源县、灌阳县。

五代十国先后,属永州清湘县、全州清湘县。

宋朝,属荆湖南路全州灌阳县。

元朝,属湖广行省全州路灌阳县。

明初,属湖广布政使司永州府灌阳县,后属广西布政使司桂林府灌阳县。

清朝,属广西布政使司桂林府灌阳县。

民国二年(1913年),属广西省桂林道灌阳县;民国十七年(1928年),属广西第八行政区灌阳县。

1949年12月,属桂林专区灌阳县,建立文市镇政府。

1950年3月,划分为文市区、水车区、新圩区。

1952年8月,改称为第六区人民政府。

1954年8月,为第六区公所1957年12月,划分为文市乡、桂岩乡。

1958年8月,合并成立文市人民公社。

1961年7月,划分为文市、桂岩两个公社。

1962年7月,合并为文市区公所。

1968年4月,改称为文市区革命委员会。

1968年11月,改为文市公社革委会。

1971—1998年,属桂林地区灌阳县。

1980年8月,改为文市公社管委会。

1984年6月,改为文市乡人民政府;同年9月改称为文市镇人民政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