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初,置河池县,治今镇北,隶属智羁縻州。
北宋治平二年(1065年),河池县改隶庆远府。
北宋大观元年(1107年),河池县更名怀德县,并在其治置庭州,上隶庆远府,下辖河池县。
北宋大观四年(1110年),庭州省废,怀德县复更名河池县,复隶庆远府。
元至元十六年(1279年),河池县改隶庆远路。
元大德元年(1297年),河池县改隶庆远南丹溪洞等处军民安抚司。
明洪武元年(1368年),河池县复隶庆远府。
次年,河池县又改隶庆远南丹军民安抚司。
明洪武三年(1370年),河池县又复隶庆远府。
明天顺六年(1462年),河池县迁治今镇东。
明成化十三年(1477年),河池县复迁旧治。
明弘治十七年(1504年)五月,河池县升改为河池州。
明正德三年(1508年),河池州划辖思恩县(治今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城)。
清因之。
民国元年(1912年),河池州改县,民国时期先后隶属柳江道、广西省、宜州、柳州民团区、柳州、庆远行政监督区、第七、第十行政督察区。
1949年,河池解放。
1953年,河池县迁治今金城江镇,设河地区,属河池县。
1958年,镇域设河池、下考2公社。
1966年7月,河池县再迁治今镇。
1968年7月,河池县复迁治金城江镇。
1984年,河池公社撤改为河池镇,下考公社撤改为下考乡。
2005年8月,下考乡并入河池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