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初置河池县,先属宜州,后属羁縻金城州、羁縻智州;大观元年(1107)改称怀德县,同年在境内增设庭州;大观二年(1108)境内增设安远寨;大观四年(1110)复称河池县,撤销庭州,属庆远府。
元至元十三年(1276)属庆远路安抚司;至元十六年(1279)属庆远路总管府;大德元年(1297)属庆远南丹溪峒等处军民安抚司。
明天顺六年(1462)改庭州,州治屏风山麓,后复改河池县,属庆远府;弘治十七年(1504)改河池州,州治河池街。
清袭明制。
1912年复改河池县。
1949年属庆远专区。
1950年属宜山专区。
1953年宜山县东江、白土、百旺等乡和环江县齐美、龙友等乡划入,合设东江区;同年南丹县枫木乡划入北香区。
1956年属宜山地区。
1958年1月属宜山专区;7月属柳州专区。
1965年属河池专区。
1971年属河池地区。
1983年设立河池市(县级)。
2002年改金城江区,属地级河池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