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清时,属平乐府修仁县管辖。
清宣统元年(1909年),在金秀设立瑶团。
民国二十九年(1940年),广西省政府在金秀设立金秀警备区署,区署把金秀称为永宁乡。
1951年2月,永宁乡和崇义乡合并成立金秀瑶民自治区,仍归修仁县管辖。
1952年,划归大瑶山瑶族自治区县级管辖称为金秀区。
1958年,改称金秀卫星公社,1962年8月,复称金秀区。
1969年,称为金秀公社。
1980年5月,分为金秀镇和金秀公社。
1984年,金秀公社改称为金秀乡人民政府。
1987年4月,金秀乡并入金秀镇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