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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桂林市灵川县三街镇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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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代,置灵川县始,辖区就一直是县衙所在地。

明朝时期,灵川全县划分为4乡,辖区属城乡。

清朝年间,废乡设都,全县划分为7个都,辖区属五都;清宣统二年(1910年),废都设区,全县划分为7个区,辖区属一区,治所今三街集镇。

民国二十一年(1932年),全县调整为东北区、西北区、南区3个行政区,辖区属东北区,治所先设北绍桥村,后移至路底村;民国二十五年(1936年)撤区设乡,全县设25乡,辖区设北障、南藩2个乡,治所分别在横岭村和凤凰圩。

1949年11月22日,灵川县解放,辖区为县人民政府驻地;是年12月,灵川县撤乡设区,全县划分为8个区,辖区为城厢区,区机关驻凤凰圩。

1951年8月,改称一区。

1954年6月,灵川县撤销并人临桂县,辖区易名临桂县灵川区,排列第十五区,区机关驻凤凰圩。

1957年12月,撤区设乡,辖区为灵川乡。

1958年9月,撤乡,成立人民公社,辖区称灵川人民公社。

1962年3月27日,国务院批复并公布恢复灵川县建制,辖区称灵川县灵川人民公社;是年8月公社改区,辖区为灵川区,区机关驻三街圩。

1966年5月,恢复人民公社体制,辖区称三街人民公社(因旧县城有东街、南街、北街3条街得名)。

1984年10月,废止人民公社体制,成立三街镇人民政府,机关驻地不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