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8月,大芦村入选2022年第一批广西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。
2021年9月,大芦村被认定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。
2020年11月,大芦村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。
2020年8月,经过复查审核,大芦村继续保留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村镇荣誉称号。
2019年12月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第二批国家森林乡村名单,大芦村榜上有名。
2017年3月,大芦村被命名为第十六批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村镇。
2016年6月,中国生态文化协会授予大芦村2016年度“全国生态文化村”称号。
2015年3月,司法部、民政部表彰大芦村为第六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(社区)。
2014年10月,农业部认定大芦村为2014年中国最美休闲乡村。
2012年12月,大芦村被列入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。
2007年5月,大芦村被建设部、国家文物局公布为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