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光绪三年(1877年),设蒲津乡,属南宁府宣化县。
民国二十一年(1932年),改称邕宁县蒲津区。
民国二十二年(1933年),蒲津乡改为蒲津,属八尺区。
1950年6月,蒲津镇改蒲津乡,属邕宁县第三区。
同年8月,邕宁县迁治蒲庙,属南宁专区。
1951年3月,蒲津乡改属邕宁县第三区属第一区。
同年8月,邕宁县迁治今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。
1952年8月11日,邕宁县改属桂西僮族自治区宾阳专区。
1953年1月,邕宁县又复迁治蒲庙。
1955年8月,设蒲庙区。
1956年3月2日,邕宁县改隶桂西僮族自治州;次年12月20日,邕宁县改属邕宁专区。
1958年2月,蒲庙区改为蒲庙乡。
同年8月,蒲庙乡与新江、那秀乡合并设星火公社。
11月14日,邕宁县改属南宁专区。
1959年4月,星火公社改为蒲庙公社。
1961年5月,蒲庙公社改为蒲庙区。
1968年12月,蒲庙区撤改为蒲庙公社。
1971年,邕宁县改属南宁地区。
1980年1月,蒲庙公社析置蒲庙镇。
1983年10月8日,邕宁县改隶南宁市。
1984年9月,蒲庙公社改为蒲庙乡。
1987年10月,蒲庙乡撤销并入蒲庙镇。
2004年9月,蒲庙镇改隶南宁市邕宁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