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光绪二十四年(1883年),划分为下建里。
民国前期,仍称里。
民国二十一年(1932年),划分为南一区辖乡。
1950年1月,改为六陈区辖乡;同年8月,又改为第一区辖乡。
1951年4月,改称第三区。
1953年6月,改为第三区辖乡。
1955年9月,改称大新区。
1958年11月,改称为平南县人民公社大新分社。
1959年9月,改称大新乡。
1961年6月,为大新区辖公社。
1969年8月,大新区改称大新公社。
1984年9月,大新公社改称大新乡。
1992年6月,大新乡改称大新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