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光绪九年(1883年),划分为太平里。
民国前期,仍称里。
民国二十一年(1932年),划分为南二区辖乡。
1950年1月,改为六陈区辖乡;同年8月,又改为第一区辖乡。
1951年4月,改称第二区。
1953年6月,改为第二区辖镇。
1955年9月,改称六陈区。
1958年11月,改称为平南县公社六陈分社。
1959年9月,改称六陈乡。
1961年6月,划为六陈区辖公社。
1966年,改为抓革命促生产委员会。
1968年9月,改为六陈公社。
1984年9月,改为六陈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