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属融县。
民国二十二年(1933年),设有安泰乡,属融县。
1949年底,属融县香粉区。
1951年,安泰乡属融县第十区。
1952年8月,划归大苗山苗族自治区(县级),设安泰区。
1958年9月,设万宝山公社。
1959年5月,万宝山公社分设林洞公社。
同时,将平安大队划分为求修、培洞两个大队,并将培洞、安全、六进、洞头、高安等5个大队与滚贝公社划出的4个大队成立洞头公社。
1961年7月,林洞公社又划出元宝、小荣、培秀、江竹4个大队与四荣公社划出的荣塘大队设元宝公社。
1962年7月,撤销林洞、元宝两个公社,恢复安太区。
1968年12月安太区改为安太公社。
1984年7月,安太公社撤改为安太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