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属东乡东四都三甲。
1936年为高圩村,属白石乡。
1952年改高圩乡,属兴安县第四区。
1958年改高圩大队,属高峰公社。
1959年属漠川公社。
1961年属白石公社。
1962年改高圩公社,门家大队并入,属白石区。
1966年复改高圩大队,并析出门家大队,属白石公社。
1984年改高圩村,设高圩村民委员会,属白石乡。
1987年改高圩村公所。
1995年复改为高圩村民委员会。
2017年更名高圩村村民委员会,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