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三十一年(1942)称乐群街,属八桂区。
1951年2月从第一区(八桂区公所)太平街道代表委员会划出乐群,设立乐群街道代表委员会,1953年改称乐群街居民委员会,1955年11月撤销第一区人民政府,成立百梓、白龙、榕城3个街道办事处,乐群街居民委员会隶属百梓街道。
1958年11月至1960年3月,隶属百梓城市人民公社,1960年3月隶属榕城区公所。
1967年改为新华街居民委员会,属红星公社。
1978年11月复名为乐群街居民委员会。
2002年8月15日,由原乐群街和翊武街北段合并成立乐群社区居民委员会,2002年9月市民字〔2002〕143号文命名,沿用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