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二十年(1931年)设高田乡。
解放后,1949年11月—1950年2月,仍称高田乡。
1950年2月—1955年12月,改称第六区。
1956年1月—1957年12月,改为高田区。
1957年12月—1958年8月,分为高田乡,朗梓乡。
1958年8月,与朗梓乡合并,成立高田人民公社。
1962年7月,复称高田区。
1968年10月,复称高田人民公社;同年划出栗木、古乐、凤凰、新村等大队归普益公社管辖。
1984年10月,又改为高田乡。
2000年1月,撤乡设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