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成立乡人民政府属临桂县管辖。
1956年2月成立草坪高级社。
1957年属于灵川县大圩区草坪所辖。
1965年属灵川县大圩人民公社建立大队。
1981年从灵川县划归桂林市郊区,同年7月建立公社,改属桂林市郊区草坪人民公社所辖,因大队驻草坪圩,故名草坪大队。
1984年行政制度改革更名为草坪村,设立草坪村民委员会。
1988年2月改为草坪村公所。
1988年9月草坪村公所析置草坪村公所和大田村公所。
1995年撤村公所更名为大田村民委员会。
1996年区划属雁山区草坪回族乡管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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