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,属廉州府,合浦县辖地。
清道光八年(1828年)至民国十五年(1926年),为合浦县珠江区福成局。
民国十五年(1926年)后,为福成乡。
抗日战争时期,福成是“广东高等法院第二分院”及合浦“地方法院”的驻地。
民国三十五年(1946年),为合浦县第三区福成乡。
1950年,仍为合浦县第三区福成乡。
1952年,为合浦第五区(驻地福成圩)管辖。
1957年,合浦县撤区并乡,仍称为福成乡,属合浦县直管。
1958年,属南康公社辖。
1959年,成立福成公社,属合浦县直管。
1961年,体制调整,属南康区辖。
1963年,又改属合浦县直管。
1984年,设立福成乡。
1993年3月25日,撤乡设镇,称福成镇。
1995年1月1日,福成镇由合浦县划归北海市银海区管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