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3年全县区划为57个乡镇时,该村寨隶属于巧岭乡;1956年,该村寨仍隶属于巧岭乡;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,成立人民公社,该村寨属于纳院人民公社;1961年,以驻地纳院命名成立纳院公,该村寨隶属于纳院公社。
1994年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调查后,该村寨隶属于龙山镇柿花坪村;2007年11月,根据《安龙县人民政府关于龙山镇村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》安府函〔2007〕95号文件,柿花坪村保留原建制,村民委员会驻址:柿花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