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58年建立钱相人民公社,该村寨属于钱相人民公社;1961年建立钱相大队,该村寨隶属于钱相大队;1992年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调查后,该村寨隶属于钱相乡;2007年9月,根据《安龙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钱相街道村级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》兴府﹝2007﹞96号文件,将原这报村和沈洪村进行整合为沈洪村,命名:沈洪村;2016年10月14日,根据《县人民政府关于钱相街道办事处“村改居”工作的批复》安府函〔2016〕204号文件,同意撤销沈洪村民委员会,设置沈洪居民委员会,原建制、管辖范围、人口、面积、居委会驻地不变。
居民委员会驻址:沈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