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雍正八年(1730年)后属永安长官司。
因以赴丹寨、麻江要隘,于乾隆二年(1737年)置九门汛,设一千总防守,兵100名;设双峰塘,兵2名。
乾隆二十年(1755年)置双峰堡,屯军60户;守望堡,屯军60户。
1920年属4区2保(南皋)。
1932年属九门乡。
1941年废九门乡,置第3保。
属南皋乡公所。
1951年2月废保,建九门行政村。
时有223户,1,060人。
属南皋乡人民政府。
1952年5月完成土地改革。
1953年组织互助组。
上、下乌毕2寨拨入该村。
属大兴乡人民政府。
1956年成立新平高级社,174户。
属南皋乡人民委员会。
1958年改为九门大队。
属南皋人民公社。
1953年属南皋管理区。
1963年属大兴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。
1966年辖9个生产队,有200户,1,032人。
属新南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。
1968年改称九门大队革命生产委员会。
属新南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。
辖9个革命生产领导小组。
1981年改称九门大队管理委员会。
属新南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。
1984年改建九门村民委员会。
属大兴乡人民政府。
1992年属南皋乡人民政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