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4年,撤销河石生产大队,设立河石村民委员会,简称河石村委会。
1992年10月,属平原土家族乡(平原、南坪、高席乡合置平原土家族乡)。
2010年11月根据《德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平原镇调整村(社区)行政区域的批复》(德府函〔2010〕112号),撤销原红河村,调整建立税改前的东风与双河为东风村、河石村、红旗村。
2013年7月26日,经贵州省人民政府(黔府函﹝2013﹞174号)批复:同意撤销德江县平原土家族乡建制,设置平原镇。
该村属平原镇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