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属思南府。
民国二年(1913)属德江县(因查湖南省有安化县,以乌江在县境内称德江而改县名为德江县),属黔东道,民国二十四年(公元1935年)属第六行政督查区,二十六年(公元1937年)改属第一行政督查区,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以后划归第六行政区。
1956年,属文新区分水乡。
1958年设立梅家生产大队,属文新区,1959年1月,钱家、分水乡改置生产管理区后,属分水生产管理区。
1961年9月,属钱家公社。
1963年3月,分水公社。
1983年10月,我国实行政社分设;1984年,撤销梅家生产大队,设立梅家村民委员会,简称梅家村委会。
1992年10月,属钱家土家族乡(钱家、分水乡合置钱家土家族乡)。
2007年撤小村并大村时,撤销原树坝村、田坝村、梅家村、曹家村,合并建立分水村,村委会设在分水丫。
2010年撤销原分水村,调整建立树坝村、田坝村、曹家村、梅家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