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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贵阳市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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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以前为夜郎国地。

汉属牂牁。

东晋咸和八年(333)于牂牁西北部置晋乐县,即今市地。

唐武德四年(621)置矩州,以州南水水方如矩而名。

为羁縻州,隶属黔州都督府。

唐末宋初,曾名黑羊箐。

北宋开宝七年(974),宋廷敕书有“惟尔矩州远在要荒”之语。

宣和元年(1119)改矩州为贵州。

始有贵州之名。

今市境北部隶大万谷落总管府。

市境南部隶南宁州。

元至元十七年(1280)置顺元路宣抚司。

十九年(1282)改为顺元路宣慰司。

二十年(1283)置贵州等处长官司,为顺元路治。

先隶四川行中书省,后隶湖广行中书省。

二十九年(1292)设八番顺元宣慰司都元帅府。

其辖境相当于今省境的四分之一。

明洪武四年(1371)于宣慰司治所置贵州卫、贵州都指挥使司。

五年(1372)以宣慰司地改置贵州宣抚司。

六年(1373)升宣抚司为宣慰司。

隶四川布政司。

二十八年(1395)增置贵州前卫。

与宣慰司同城。

隶贵州都指挥使司。

永乐十一年(1413)置贵州等处承宣布政使司,为布政使司治所。

成化十二年(1476)置程番府,治程番(今惠水)。

隆庆二年(1568)徙府治于布政司城。

三年(1569)改名贵阳府。

“贵阳”由此始作行政区划名。

万历十四年(1586)置新贵县(治贵阳),为贵阳府治。

三十六年(1608)析新贵县、定番州置贵定县,属辖。

崇祯四年(1631)废贵州宣慰司。

析宣慰司水东地置开州,治开阳县。

划布政司城郊及附近地入贵阳府。

旋以宣慰司水西地置水西宣慰司,治所仍在贵阳。

清为贵州省治。

康熙五年(1666)废水西宣慰司。

二十六年(1687)置贵州卫、贵州前卫。

置贵筑县与新贵县同城。

三十四年(1695)废新贵县。

1912年废贵筑县。

1913年废贵阳府改置贵阳县。

1914年置黔中道。

省、道、县同治贵阳。

1920年废黔中道。

1941年撤销贵阳县。

城区置贵阳市,为省直辖。

郊区置贵筑县,治所在花溪。

1949年置贵阳专区,贵筑县为专区驻地。

贵阳市下辖七个区。

1952年贵阳市辖区调整,撤销第五、六、七等3个区置郊区。

贵阳专区专员公署迁贵定县,更名贵定专区。

贵筑县改隶贵阳市。

1953年第四区并入第三区。

1955年贵筑县划归贵定专区。

1957年撤销贵筑县其辖地划入贵阳市。

1958年惠水、开阳、修文、清镇4县划入贵阳市。

1963年开阳县划归遵义专区。

清镇、修文2县划归安顺专区。

惠水县划归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。

1966年析开阳县地置开阳特区(县级),隶贵阳市。

1968年撤销,其地复入开阳县。

1973年6月析乌当区中部地区置白云区。

1996年1月清镇市、修文县、息烽县、开阳县从安顺地区划出。

修文、息烽、开阳3县划入贵阳市。

清镇为省辖市,划由贵阳市代管。

2000年1月,以花溪区小河镇和花溪区金竹镇行政区域设立贵阳市辖小河区。

2012年11月,撤销小河区,其辖地复归花溪区。

同时以乌当区的金阳街道办事处、金华镇、朱昌镇和清镇市的百花湖乡行政区域设立观山湖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