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初属中曹白纳长官司。
天启四年(1624年),属中曹长官司副司。
清康熙二十六年(1687年),撤百纳长官司正副司,属贵阳府。
民国二十年(1931年),设黔陶镇。
民国二十一年(1932年),改黔陶乡。
民国二十六年(1937年),属贵阳县新六区第四联保。
民国三十三年(1944年),属燕楼区署。
民国三十六年(1947年),撒署置乡。
1949年至1957年11月,属贵筑县青岩区辖乡。
1958年2月,撤贵筑县,置花溪区,属花溪区辖乡。
1958年9月,黔陶为青岩公社黔陶管理区。
1961年7月,青岩公社(大公社)解体,设立黔陶公社。
1966年7月,建立联社,黔陶公社并人青岩联社。
1967年2月,联社撤销,恢复黔陶公社。
1984年3月,公社改乡。
同年5月,改置黔陶布依族苗族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