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雍正八年(1730年),置古州厅后划为南路苗寨,定旦驻上江协右营。
清雍正九年(1731年),置定且守备署。
民国六年(1917年),为南区辖地。
民国二十年(1931年),置定旦镇,属三区。
民国二十六年(1937年),改置定旦联保,属五区(区公所驻定旦)。
民国二十九年(1940年),定旦联保办公处,改属三区。
民国三十二年(1943年),定且联保改为定成威联保办公处,并入八开乡。
民国三十五年(1946年),置定成威乡,后改为定威乡,同时八开乡并入。
1950年11月,沿袭原乡建制。
1951年,废保甲制建行政村。
1953年,原八开乡辖地划出,复置定威乡。
1956年,定威水族民族乡成立,行政辖区无变更。
1957年,定威乡建制废,改设基层片区。
1958年,基层片区废,成立定威先锋公社。
1959年,先锋公社废,改置定威管理区。
1961年,原公社、管理区废,改置定威公社管理委员会。
1984年,恢复定威水族民族乡。
1992年,置定威水族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