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于今南明镇置楠木洞长官司,属思州军民安抚司。
明洪武初置赤溪洞长官司(今南明镇),旋废。
永乐元年(1403)复置。
十一年划入新化府。
宣德九年(1434)改隶黎平府。
清康熙二十三年(1684)废长官司。
清雍正七年(1729)始置清江厅,属镇远府。
乾隆元年(1736)于柳霁设县丞。
1913改清江厅为清江县,属黔东道,于柳霁置柳霁分县。
1914年因与江苏、江西清江县重名,以县境清水江古称剑河,更名今名。
1936年撤销柳霁分县。
属第七行政督察区。
1937年属第一行政督察区。
1949年属镇远专区。
1956年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至今。
1958年台江县并入。
1962年析出复置台江县。
因三板溪电站建设,县城所在地柳川成库区被淹没,2003年2月,台江县革东镇划归剑河县。
2007年,剑河县人民政府从柳川迁至革东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