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1年,建立龙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(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驻龙场,故名),简称龙场大队。
1984年,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出《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设乡政府的通知》中的要求,撤销龙场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建立龙场村民委员会,简称龙场村委会。
2004年,新建立龙场村民委员会管辖原龙场、兴隆2个村所辖范围,村委会驻地龙场街上。
1961年属六枝市岩脚区龙场公社,1962年10月20日属六枝县岩脚区龙场公社,1966年2月22日属郎岱县岩脚区龙场公社,1970年12月2日属六枝特区岩脚区龙场公社,1984年属六枝特区岩脚区龙场乡,1991年9月属六枝特区龙场乡,2015年属六枝特区龙河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