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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龙河镇新院村历史沿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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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61年,设置布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(布六为大队境内一地名),简称布六大队,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驻卢家岩脚。

“文化革命”期间更名为新明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简称新明大队。

1982年12月,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国发(1979)305号《国务院发布关于地名、更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》和黔发(1980)192号《省人民政府关于地名命名、更名的补充规定》两个文件的要求,将其复名为布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。

1984年,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出《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设乡政府的通知》中的要求,撤销布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于大队境内的新寨和沙地两个自然村寨处设村民委员会,分别命名为新院村民委员会和新明村民委员会。

2004年,新设置新院村辖原新院村、新明村2个村,村民委员会驻布六。

1961年属六枝市新华区鼠场公社,1962年10月20日属六枝县新华区鼠场公社,1966年2月22日属郎岱县新华区鼠场公社,1970年12月2日属六枝特区新华区鼠场公社,1984年属六枝特区新华区陇木乡,1991年9月属六枝特区龙场乡,2015年属六枝特区龙河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