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1年,建立洛杨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(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驻上杨柳冲),简称洛杨大队。
“文化革命”期间更名为洛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简称洛阳大队。
1982年12月,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国发(1979)305号《国务院发布关于地名、更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》和黔发(1980)192号《省人民政府关于地名命名、更名的补充规定》这两个文件的要求,将其复名为洛杨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。
1984年,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出《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设乡政府的通知》中的要求,撤销洛杨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建立洛阳村民委员会,简称洛阳村委员会。
2004年,新建立洛阳村民委员会管辖原洛阳、新孝2个村所辖范围,村委会驻地新孝。
1961年属六枝市落别区折溪公社,1962年10月20日属六枝县落别区折溪公社,1966年2月22日属郎岱县落别区折溪公社,1970年12月2日属六枝特区落别区折溪公社,1984年属六枝特区落别区岩脚寨乡,1991年9月属六枝特区折溪彝族乡,2015年属六枝特区月亮河彝族布依族苗族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