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61年,建立倮瓦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(倮瓦为大队境内一地名),简称倮瓦大队,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驻新寨。
“文化革命”期间更名为新寨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简称新寨大队。
1982年12月,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国发(1979)305号《国务院发布关于地名、更名的暂行规定的通知》和黔发(1980)192号《省人民政府关于地名命名、更名的补充规定》这两个文件的要求,将其复名为倮瓦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。
1984年,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出《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设乡政府的通知》中的要求,撤销倮瓦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建立新寨村民委员会,简称新寨村委会。
2004年,新建立新寨村民委员会管辖原新寨、胡家寨2个村所辖区域,村委会驻地新寨。
1961年属六枝市岩脚区民乐公社,1962年10月20日属六枝县岩脚区民乐公社,1966年2月22日属郎岱县岩脚区民乐公社,1970年12月2日属六枝特区岩脚区民乐公社,1984年属六枝特区岩脚区民乐乡,1991年9月至今属六枝特区岩脚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