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国蜀为并渠县地。
唐为庄州所属南平州地。
明洪武十六年(1383)置平洲六洞长官司,治今平湖,隶都云定云安抚司。
清康熙五十五年(1716)裁长官司。
乾隆年间于大塘设大塘州判,隶定番州。
宣统三年(1911)以平舟、六洞及牙州汛地置都匀县,随即更名为平舟弹压。
1913年以平舟弹压地置平舟县;以大塘州判地置大塘县,均属黔中道。
1935年属第十一行政督察区。
1937年属第二行政督察区。
1941年7月,撤平舟、大塘两县,改置平塘县,属贵州省。
1949年11月,属独山专区。
1951年8月,属都匀专区。
1956年8月8日,属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。
1958年12月,撤平塘县,以槽渡河为界,河以西并入罗甸县,河以东并入独山县。
1961年8月以原县地复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