元至元六年至七年(1264~1270年),置葛彰葛商长官司。
明洪武初年,葛彰葛商长官司隶石阡府。
清康熙四十三年(1704年),属在城里。
民国五年(1916年),属本庄区。
民国二十七年(1938年),属第四区。
民国三十二年(1943年),为乐回乡。
1950年,属第三区;同年7月,属第六区。
1953年,属本庄区。
1956年,为河坝乡。
1958年,改河坝公社。
1962年,复为河坝乡。
1963年,分为河坝、高王、永和3乡。
1970年,乡改公社。
1985年,改河坝场乡。
1992年,改河坝场仡佬族侗族乡。
2016年1月14日,撤销河坝场乡,设置河坝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