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32年(1943年),石阡实行新县制,废除之前的的区级组织,设置乡镇保甲。
设立聚凤甲级乡。
1950年2月行政区划调整,设立三个区18乡镇。
隶属三区。
1950年7月,改置3区为6区1镇。
隶属五区。
1953年,设立白沙区马屯乡。
1958年,马屯乡改称马屯公社;高原村改称高原大队。
1984年,马屯公社改称马屯乡;高原大队改称高原村。
期间隶属白沙区马屯乡(公社)1992年“撤并建”,由白沙区的宝龙乡、聚凤乡、马屯乡合并,设置聚凤仡佬族侗族乡。
2003年全县推进“撤小村并大村”工作,高原村并入马屯村。
2010年,经石阡县人民政府石府复[2010]70号批准,全乡再次对行政村进行调整,恢复高原村。
1991年至今隶属聚凤仡佬族侗族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