乾隆年间属大塘汛建堡;道光年间开始赶集;民国4年(1915年)置北区治长兴堡;民国20年(1931),调为九区治长兴堡;民国21年置长兴镇,同年改为长兴乡;民国27年(1938)7月,置长兴保,属第六督导区(长兴堡)长兴联保所管辖;民国31年(1942年)长兴保称长兴堡乡管辖;长兴联保属之;1950年3月1日,设六区(长兴堡),下设长兴乡公所,建立长兴村属之;1958年11月,全县实行公社化时,长兴村改为长兴大队,属长兴公社管辖;1959年1月,长兴大队属长兴管理区管辖;1984年3月,长兴大队改称长兴村,属长兴乡管辖;1985年1月,乡改镇,长兴村属长兴堡镇管辖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