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11月,为长坪乡第四、第八保,下辖寨中、冲蓬溪、前进、小坪芒、腾家、孙家坡6个甲和龙井、岩上、街上、许家坡、猫猫岩、凤形、唐家等8个甲。
1950年10月,建立新政权,废第八保建立第四、第八行政村,隶属长坪乡公所。
1953年9月,第四、第八行政村撤销。
1956年9月,由龙井、岩上、街上、许家坡、猫猫岩等初级社建立龙井高级社管理委员会。
1957年2月,由寨中、冲蓬溪、前进、小坪芒、孙家坡等初级社建立寨中高级社。
1958年9月,龙井高级社管理委员会社改称曙光高级社管理委员会,隶属红星人民公社。
1959年1月,撤销曙光高级社管理委员会,建立龙井、寨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分别隶属坝黄人民公社龙井管理区和长坪管理区。
1961年8月,分别隶属坝黄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和长坪人民公社。
1967年7月,撤销龙井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建立龙井大队革命委员会,隶属坝黄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和长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。
1979年1月,撤销龙井、寨中大队革命委员会,恢复龙井、寨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隶属不变。
1984年4月,机构改革,撤销龙井、寨中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建立龙井村、寨中村村民委员会。
隶属坝黄乡人民政府。
1992年7月,撤并建后,接受坝黄镇人民政府指导。
2007年3月,撤并村,撤销龙井村、寨中村,合并建立龙井村。
同年4月,建立新的龙井村民委员会,接受坝黄镇人民政府指导。
2014年,村改社区,撤销龙井村村民委员会,建立龙井社区居民委员会。
隶属坝黄镇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