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11月,为长坪乡第五保,下辖艾家沟、墥上、茶树园、大院子、墥田、苏木塘、垱头、尖坡、邓基坡、反坡、洞坪、徐家、鱼梁洞、牛场、田坝、新屋、樊家、竹园、青杠、翠坪、曹家坡、店上等22个甲。
1950年10月,建立新政权,废第五保建立第五行政村,隶属长坪乡公所。
1953年9月,第五行政村撤销。
1956年9月,由艾家沟、墥上、茶树园、大院子、墥田、苏木塘、垱头、尖坡、邓基坡、反坡、洞坪、徐家、鱼梁洞、牛场、田坝、新屋、樊家、竹园、青杠、翠坪、曹家坡、店上等初级社建立苗哨溪高级社管理委员会,隶属泥哨乡人民委员会。
1958年9月,苗哨溪高级社管理委员会改称五星高级社管理委员会,隶属红光人民公社。
1959年1月,撤销五星高级社管理委员会,建立苗哨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4月,分出艾家沟、董上、茶树园、大院子、董田、苏木塘、垱头、尖坡8个队建立向家沟生产大队,均隶属坝黄人民公社长坪管理区。
1961年8月,隶属长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。
1963年2月,隶属泥哨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。
1966年7月,隶属长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。
1967年7月,撤销苗哨溪、向家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建立苗哨溪、向家沟大队革命委员会,隶属长坪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。
1979年1月,撤销苗哨溪、向家沟大队革命委员会,恢复苗哨溪、向家沟生产大队管里委员会,隶属不变。
1984年4月,机构改革,撤销苗哨溪、向家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建立苗哨溪村、向家沟村村民委员会,隶属长坪乡人民政府。
1992年7月,接受坝黄镇人民政府指导。
2007年3月,撤并村,撤销苗哨溪村、向家沟村,合并建立苗哨溪村。
同年4月,建立新的苗哨溪村民委员会,隶属坝黄镇至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