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11月,营桐乡第三保(茅溪),下辖黄泥冲、石家坪、肖家、黄坪、董上、言前、唐家湾、下院子、塘坎、油坊10个甲。
1950年10月,废第三保建立第十行政村,隶属营桐乡公所。
1953年9月,民主建政,第十行政村撤销。
1956年7月,由肖家、石家坪、黄泥冲等初级社建立中心(茅溪)高级社管理委员会,隶属茅溪乡人民委员会。
1956年9月,茅溪乡的石家坪、付家园、鹭鸶岩(何家湾)、肖家、五村等处建立茅溪居民委员会(有名无实),隶属城关镇人民委员会,由下院子、塘坎、油坊、半坡、田坝、杨家湾等组建宋家坝高级社,隶属木弄乡。
1957年10月,隶属坝黄乡。
1958年9月,茅溪居民委员会自然撤销,中心(茅溪)高级社管理委员会隶属幸福人民公社。
1959年1月,撤销中心(茅溪)高级社管理委员会,建立茅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隶属城关人民公社锦江管理区(亦称茅溪管理区);撤宋家坝高级社,建宋家坝大队,隶属坝黄人民公社坪茶管理区。
1961年8月,以宋家坝大队分出建立坝灌溉大队,隶属城关人民公社锦江管理区,茅溪大队、坝灌溪大队隶属谢桥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。
1962年12月,隶属锦江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。
1967年7月,撤销茅溪、坝灌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建立茅溪、坝灌溪大队革命委员会,隶属锦江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。
1979年1月,撤销茅溪、坝灌溪大队革命委员会,恢复茅溪、坝灌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隶属不变。
1981年4月,撤销东风大队,恢复坝灌溪大队。
1984年4月,机构改革,撤销茅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建立茅溪村民委员会,隶属锦江乡人民政府。
1992年7月,接受河西办事处指导。
2007年3月,撤销茅溪村、坝灌溪村,合并建立茅溪村。
同年4月,建立新的茅溪村民委员会,接受河西办事处指导。
村委会驻地石家坪。
2019年碧江区设立锦江街道,现属锦江街道管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