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9年11月,为营桐乡第八、九保,辖桐木坪、下河、中河、上河、老寨坡(后称高峰)等5个甲和阿斗坡、干溪、新寨坡、山朗背、前山5个甲。
1950年10月,废第八、九保建立第八、九行政村公所,隶属营桐乡公所。
1953年秋,第八、九行政村撤销。
1956年2月,桐木坪、下河、中河、上河、老寨坡、瓮坑(现称坝上、湾头)等初级社建立桐木坪高级社管理委员会,隶属桐木坪乡人民委员会。
1958年9月,隶属团结人民公社。
1959年1月,撤销桐木坪高级社管理委员会,连同从棉花坪分出的阿斗坡、干溪、新寨坡、山朗背、前山5队,建立桐木坪、阿斗坡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隶属谢桥人民公社桐木坪管理区。
1967年7月,阿斗坡大队更名向阳大队,9月,撤销桐木坪、向阳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建立桐木坪、向阳大队革命委员会,隶属卜口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。
1968年冬,撤销向阳大队。
1979年1月,撤销桐木坪大队革命委员会,恢复桐木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隶属不变。
1981年4月,隶属卜口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。
1984年4月,机构改革,撤销桐木坪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,建立桐木坪村民委员会,接受桐木坪侗族乡人民政府指导。
1992年7月,撤并建后,隶属桐木坪侗族乡至今。